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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中小企业(含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下同)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承担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与发布工作,监测中小企业发展态势。

引导中小企业向创新型企业转型升级,组织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公布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企业。

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产品创争工作。

负责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

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组织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推动数字企业创建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执行《江苏省民营大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制度》,组织企业参与年度全省百强民企(集团)评选。

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参与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