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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拟订全市无线电频率规划。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审核呼号核配,审批无线电台(站),核发电台执照。 | 负责本市无线电台(站)的审核审批管理和保护。 | |
负责审核本市无线电台(站)呼号。 | ||
负责受理、查处本市无线电干扰投诉。 | ||
负责外籍用户在本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审批。 | ||
负责本市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核。 | ||
组织开展对本市在用无线电台(站)的监管。 | ||
组织查处本市非法设置无线电台(站)。 | ||
采取技术措施对本市非法无线电发射进行制止。 | ||
负责本市应急状态下无线电台(站)设置与使用的管理。 | ||
负责制定全市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划及频率的分配、指配和协调。 | ||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开展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