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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

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

按分工承担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编制工作并监督执行。

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生产企业出口的有关政策措施。

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产品目录,并参与有关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承担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工作,指导企业与跨国零售集团加强合作。

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组织编制发布市经济、信息合作指南。

按规定负责系统有关团组及人员出国(境)任务的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