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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规范性文件并推动落实。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负责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

组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

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等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

负责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负责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组织联合执法。

拟订全市专利执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指导专利转让、许可、评估、质押、信托等工作,推动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转化。

指导、监督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专利工作。

负责开展市知识产权预警分析。

负责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

牵头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负责国家、省知识产权项目的组织、推荐、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负责各类专利实施计划的制订、专利信息发布、专利工作统计等工作。

负责各级专利奖评选的有关组织落实工作。

指导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负责专利资助政策的制订,专利资助费用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