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建工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建筑工地扬尘控制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建工局

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责任。制定建筑工地扬尘控制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泰州市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专项检查。

市住建局

负责市政工程扬尘管理。

市城管局

指导全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加强建设工地渣土管理。

市环保局

根据国家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要求,强化降尘监测工作,推进各市在灰霾、沙尘污染高发时期,对可吸入颗粒物等各项指标进行强化监测,并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情况。负责全市大气复合污染现状调查与成因分析研究,解析大气颗粒物主要来源,分析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大气颗粒物的贡献大小,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市交通局

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控制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水利局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控制监督、检查和指导。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案   例 案 例

一建筑工地有车辆驶出,产生道路污染,根据举报,相关单位赴现场检查是否有冲洗设施,是否进行过冲洗,可调视频查看是否进行冲洗,如无冲洗设施,或没有进行冲洗,应要求立即整改。随后组织开展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专项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对工地污染进行检测,建设、水利、交通部门对所管辖的工地进行扬尘控制排查,并督促有关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