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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职权监督检查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依法行使建筑工程领域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1、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2、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3、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4、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

6、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有关情况;

7、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