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建工局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
事项名称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使用单位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1、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建筑起重机械;

3、是否按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使用登记,是否建立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4、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5、安拆单位是否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报审和告知;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