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组织协调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生活救助、托养服务、教育、就业和扶贫工作,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 指导并组织协调开展对重残无业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泰州市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 |
开展扶残助学、残疾人托养服务和扶贫工作 | ||
指导并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求职登记、就业咨询和职业介绍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竞(比)赛 | ||
组织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