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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气象灾害评估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气象局

负责气象灾害评估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的影响程度、造成损失进行分析、评估;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制定气象灾害评估项目的分类名录

市民政局

负责灾情调查

市住建局

负责统筹考虑气象灾害评估对编制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影响 ,负责气象灾害对城市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气象灾害对交通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市农委

负责气象灾害对农业和林业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市水利局

负责气象灾害对水利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市安监局

负责气象灾害对企业生产、易燃易爆场所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评估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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