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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经济总量的平衡及比例关系,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综合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研究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经济手段、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期课题研究,拟订总体规划基本思路。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目标,牵头组织拟订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

 

加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监测检查,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

 

按要求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组织开展全市国民经济总量、结构等深层次问题研究,组织研究和提出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