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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泰州市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中对行政相对人实施信用报告制度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行政相对人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行政相对人根据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的要求,委托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