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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拟订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组织检查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对外宣传和交流协作。

协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牵头和处理全市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

组织协调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受理争议事项。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12348”公共服务平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市级“12348”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指导县(市、区)“12348”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收集分析全市“12348”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信息,分流指派并跟踪督办群众诉求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