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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司法局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工作。

市委组织部

指导协调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在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等主体班中开设法制课程,大力推动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全面实施。

市委宣传部

加强对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典型的宣传力度。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

认真组织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政府人事部门要会同普法主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法制办

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苏法宣办[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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