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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全市法治文化建设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司法局

会同文化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机制的建立健全。

市委宣传部

会同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机制的建立健全。

市依法治市办

负责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创建范畴。

市文化局

牵头负责法治文化作品的研发、推广、传播,以及各级各类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完善。

市广电局

参与负责法治文化作品的研发、推广、传播。

市新闻出版局

参与负责法治文化作品的研发、推广、传播,以及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完善。

市文联

牵头负责法治文化历史资源发掘。

市社科联

牵头负责法治文化理论研究。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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