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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市审批立项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

拟订工程质量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指导建筑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省级工法推荐和市级工法的评审

省级工法推荐和市级工法的评审职能目前由建工局行使

负责工程设施使用许可

市区建筑起重机械监管工作目前由市建工局负责

负责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89号令)

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监督;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资质验收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89号令)、《泰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泰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泰州区建设工程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泰州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验室验收暂行办法》

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参与市审批立项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