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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的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机动车维修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城市公交运营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镇村公交、农村客运等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和运营管理。

指导全市出租汽车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汽车租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交通物流市场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港口及港口服务企业经营许可工作。


协调重点物资、应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等指令性运输和“春运”及节假日运输、新兵运输工作。

负责分析行业发展动态,提供公共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