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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本市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人命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机构

搜救责任范围为除长江以外的本市内河通航水域。

部直属海事机构

搜救责任范围为长江泰州段。

渔业部门

协调渔业船舶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并对渔业船舶遇险应急提供必要的支持。

安全生产监督管管理部门

组织协调危险化品应急救援资源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

环境保护部门

协调组织水质、提供监测数据和必要的环境保护技术支持。

气象机构

提供相关区域的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信息,并提供水上搜救所需的应急气象服务。

水利部门

提供实施水上搜寻救助所需的水情信息。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协调获救伤员医疗救治及水上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公安部门

负责接报水上险情报警信息的转递,搜救现场的治安管理,陆上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管制,以及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的相关工作,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船舶、设施火灾现场扑救的组织和指挥。

财政部门

负责为水上搜寻救助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通信和无线电管理机构

负责协调水上搜寻救助通信保障和协调工作。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2009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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