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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危险化学品监管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企业资质的安全管理

市安监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市质监局

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对工作所需的计量器具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市公安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环保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市卫生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政发〔2008〕152号)

案   例 案 例

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在某地行驶中发生泄漏。接到报警后,该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应急救援人员陆续赶到,经过多方艰苦努力,事故终于得到了有效控制。随后市里组织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质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槽罐质量及槽罐生产企业、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车的企业及车体、公安机关负责对车辆的上路通行、安监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