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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对市级广播电视机构的宣传、发展、传输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负责对电影发行放映的指导和监管

 

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含民办机构)各类节目和音像制品的管理

承办各类播出机构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核报批,以及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及内容监管;

监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承办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的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管理

指导和监管电影发行放映

负责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