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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组织、策划、指导全市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不定期举办公益性文化惠民活动

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内部文化功能设施,督促、指导各级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实行免费对外开放,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

根据要求依法指导和管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全市群众文艺团队建设

指导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少儿文化等社会文化发展

指导各级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级馆参加国家等级馆评估验收,力争全面达标国家一级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