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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申报并实施经省局批准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 | 统一监督全市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 | |
组织并实施经省局批准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 ||
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 ||
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工作 | ||
组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 | ||
承担省级监督抽查的整改复查工作 | ||
对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 ||
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