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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危险化学品监管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质监局

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市安监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市环保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市卫计委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市工商局

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组织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市邮政局

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案   例 案 例
一辆装载有甲醇(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在某地行驶中发生泄漏。接到报警后,该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应急救援人员陆续赶到,经过多方艰苦努力,事故终于得到了有效控制。随后省里组织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质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槽罐质量及槽罐生产企业、交通部门负责对运输车的车体、公安机关负责对车辆的上路通行、安监部门负责对运输车辆所属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