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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责任。对划拨用地项目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出让用地项目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用地规划变更申请。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申请,确定用地位置、界限、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初步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总体规划设计方案。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