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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

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

负责建立和实行泰州市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组织编制泰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泰州环境状况公报。

负责建立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协调和指导其它行业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负责管理环境信息和信息化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环境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

指导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及联网验收工作。

负责网络系统建设与维护,组织实施环境信息专网建设,承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