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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

部门

职责分工

环保局

会同农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弃置秸秆污染水体的监督管理。

农委

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弃置秸秆污染水体的监督管理,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

城管局

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弃置秸秆污染水体的监督管理。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
案   例 案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