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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指导、监督全市重大涉密项目、涉密重大活动,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究、生产、制作、使用、传输、播放、保存、维修和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在对外合作交流过程中提供资料的保密工作。 | 指导涉及国家秘密的重要项目、重大活动的保密工作,并组织保密方案论证。 | 技术检查处 (科技处) |
组织协调对外合作交流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和不宜公开事项的审查和咨询工作。 | 技术检查处 (科技处) | |
组织涉密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 | 技术检查处 (科技处) | |
负责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保密审查工作。 | 技术检查处 (科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