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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
事项名称
对经审批后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监管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依据《泰州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评估办法》、
《泰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办法(试行)》
文件,
对审批后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是否依照审批要求开展教学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