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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国家、省、市卫生城市(镇、村)创建和巩固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贯彻实施《江苏市爱国卫生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规划、政策的制定,对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国家、省、市卫生城市(镇、村)创建和巩固工作。

组织协调推进全市农村改厕工作。

协调做好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组织协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协调做好除害防病的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

协调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控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