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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稳定和加强基层网络和队伍,实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引进、选拔和培养高层次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

开展初、中、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

开展新进人员招聘、考录、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

负责毕业后医学教育,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惩福利和干部人事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推进卫生计生管理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

负责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