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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食品药品安全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国家药典、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建立重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协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国家药典、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建立重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泰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案   例 案 例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