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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粮食流通管理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市粮食局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市质监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加工过程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市卫计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卫生以及成品粮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市物价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流通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市工商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组织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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