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照是否齐全; 2.证照是否出租出借; 3.是否超范围经营; 4.委托印制商标的,是否要求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5.是否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 (1)《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是否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 (2)《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是否由商标印制单位业务主管人员加盖骑缝章; 6.印制注册商标的,是否要求委托人提供以下材料: (1)是否要求委托人提供《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所印制的商标样稿是否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 (3)被许可人印制商标标识的,是否有明确的授权书,或其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标识的内容; (4)被许可人的商标标识样稿是否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其注册标记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印制未注册商标的: (1)所印制的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 (2)所印制的商标是否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册标记; 8.是否建立并执行商标管理六项制度: (1)商标印制承接审查制度; (2)商标印制登记制度; (3)商标制版、印制管理制度; (4)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5)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 (6)商标印制归档制度; 9.是否印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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