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与企业的实际使用是否一致; 2、《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的商品与企业的实际使用是否一致; 3、《商标注册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擅自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 5、商标标注是否规范; 6、是否有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7、商标标识使用是否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 8、是否有未经核准注册即在市场销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9、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10、是否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商业活动中; 11、企业在商品或包装及其他活动中对其商品使用的商标标注“江苏省著名商标”、“泰州市知名商标”等字样时,是否与认定机关认定的商标及商品相一致,是否擅自扩大范围虚假宣传,误导公众,是否在认定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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