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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拟订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措施。

负责本部门法制工作,对系统法制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市人大、市政府和其他部门送本委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协调办理工作。

 

负责起草和组织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

 

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编制、审查、公布、清理和编纂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承办单独申报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准事项。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有关能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落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