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发改委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安排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沿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负责长江岸线使用的管理、审批或申报工作,监督检查沿江开发各类规划和政策实施情况。推进流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措施。负责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

围绕国家和省、市制定的重要战略部署,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组织拟订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沿江开发总体规划,指导沿江开发专项规划、市区规划、重点园区规划、重大工程规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衔接、协调沿江开发各类规划,监督、检查各类规划实施情况。

 

组织利用长江岸线项目审查,推动利用长江岸线资源项目清理整合,检查长江岸线利用情况。

 

制定沿江开发工作实施意见、年度计划及工作目标。

 

推进两岸联动开发、重点园区启动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