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安排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沿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负责长江岸线使用的管理、审批或申报工作,监督检查沿江开发各类规划和政策实施情况。推进流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措施。负责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 | 围绕国家和省、市制定的重要战略部署,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 |
组织拟订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 ||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沿江开发总体规划,指导沿江开发专项规划、市区规划、重点园区规划、重大工程规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衔接、协调沿江开发各类规划,监督、检查各类规划实施情况。 | ||
组织利用长江岸线项目审查,推动利用长江岸线资源项目清理整合,检查长江岸线利用情况。 | ||
制定沿江开发工作实施意见、年度计划及工作目标。 | ||
推进两岸联动开发、重点园区启动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