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发改委 >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审核、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措施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及政策建议。

 

承担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宏观形势分析职责。

 

承担定期分析研究全市对外贸易运行的职责,提出稳定外贸增长、促进转型升级对策建议。

 

承担全市外资项目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职责;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工作。承担全市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或审核转报职责。

 

指导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承担全市借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规划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报报告的审核转报职责;承担全市借用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的审核转报职责;承担全市境内非金融机构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审核转报职责;承担市内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发生额申请审核转报职责。

 

负责全市新建及扩建项目使用国内资金、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含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审核转报职责。

 

承担全市有关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工作,承担江苏发展国际咨询会议组委会办公室泰州区域相关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园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升级、更名、区划调整和新设、规划审查和政策协调等工作。

 

参与组织省市重大外经贸活动有关工作;参与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增设申报、区划调整、功能拓展等方面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我市企业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