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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重大区域规划,研究提出跨区域重大政策建议并协调实施。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协调推进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测绘工作。

 

研究提出铁路、民航、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邮政行业发展战略。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上报全市交通(公路、铁路、水运)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年度交通(公路、铁路、水运)重点项目计划,组织编制并上报申请中央预算内公路、水运、邮政投资计划。

 

统筹协调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和市域空间规划,指导部门专项规划和市(区)中长期规划工作。

 

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和有关发展规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