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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按省局授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决定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权限参与审批管理收费项目,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统计报告制度。 | 牵头制定或者调整有关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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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授权参与制定收费标准,管理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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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省驻泰和市级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年度报告审验工作。 | ||
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度统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