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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