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拟订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财政性水利资金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指导水利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
负责市级水利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科级以下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