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 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 | |
按照省防汛防旱指挥部、流域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泰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应急调度,具体实施主城区的水利工程调度。 | ||
编制市防汛防旱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