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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长江采砂管理 |
职责分工 | 职责分工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市水利局 |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采砂活动的管理。 |
长江航道局 | 负责长江航道管理工作。 |
泰州海事局 | 负责长江干流水域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 负责长江通江河道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公安部门 | 负责长江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长江采砂活动中的犯罪行为。 |
相关依据 | 相关依据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长江江苏水域严禁非法采砂的决定》、《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 |
案 例 | 案 例 |
一条采砂船在长江主航道非法采砂,水行政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航道部门负责对航道工程安全进行检查,海事部门加强对周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非法采砂船暴力抗法,并强行向通江河道逃窜,地方交通部门迅速对通江河道的通航安全威胁作出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公安机关对涉及治安管理及刑事犯罪的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