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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
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农委

指导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查处私屠滥宰、宰前注水、加工病死猪及病害产品流出屠宰厂、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市食品药品管理局

指导市(区)食药部门对屠宰后的畜禽产品加工、贮存、经营、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

组织、指导、协调市(区)公安部门侦办涉及畜禽屠宰环节涉嫌犯罪案件

市工商局

负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厂(点)以及畜禽产品经营单位的依法登记及监管

相关依据 相关依据

1、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省编委《关于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苏编[2013]37号)

案   例 案 例

某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执法人员在取缔无证屠宰时,遭屠户暴力反抗,造成重伤,凶手迟迟不能归案,私屠滥宰越来越严重,市场猪肉不经检疫,质量隐患严重。市农委指导农业部门打击私宰行为;市公安局指导揖拿凶犯,配合农业部门取缔无证屠宰;市食药局加强市场肉品管理,禁止无检疫猪肉入市;市工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