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国际招标、加工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 拟订并实施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落实外贸促进政策。 | |
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措施。 | ||
负责全市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工作,负责授权内的加工贸易业务审批,转报由省商务厅审批的合同文件,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 | ||
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货物进出口许可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相关贸易纠纷。 | ||
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管理工作,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外贸信用体系建设。 | ||
指导、协调、推进出口品牌、出口基地、专业大市场国际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广交会、华交会等外贸促进活动;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全市机电和高新技术企业贸易活动计划,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企业技改、研发和商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处理相关贸易纠纷,推进贸易便利化。 | ||
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规章,根据委托核准部分敏感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件,承担业务咨询函的初审、上报工作;配合做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工作以及涉及出口敏感物项事宜的核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