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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组织、指导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工作。

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承担部门间的执法协调,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开展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协调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建设的相关工作,提出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

推进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机制制度,健全执法体系,指导全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推进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标准,实施商务信用分类监管。

负责全市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工作和全市商业信用销售工作。

负责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的核查与报备,承担内资直销企业设立与变更事项的相关工作;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药品流通的规章、标准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