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责任清单 > 公安局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事项监管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全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对于相关人员密集场所和相关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