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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事项监管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单位和负责人。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1、许可决定书是否在有效期内;2、举办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主办单位和负责人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相应的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3、是否按申请书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各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路线举行;4、是否存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或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5、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是否负责维持集会、游行、示威的秩序,并严格防止其他人加入。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