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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
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
依法行使职权即依法监督、检查、指导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上网人员实名登记、日志留存等情况。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 监管方式、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