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会同市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
组织、指导全市民政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