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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承担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士官、伤残等级为1至4级的伤残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指导全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指导全市退役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接收安置工作。

负责指导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员、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规划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生活和政治待遇的落实工作。

牵头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